Q︰何謂適當的包裝? |
A︰良好的包裝能使貨物從取件到抵達到達站都完好無缺。 |
Q︰取送包裹之包裝是否適當,應由誰確認? |
A︰取件遞送員 |
| •不適當的包裝 |
以下為不可接受之包裝︰
1. 帶子及繩索
2. 不防水膠布
3. 重複使用之盒子或箱子
4. 保麗龍
5. 沒有內裝保護
6. 沒有內包裝的細瑣物品
7. 手提袋,行李箱
8. 已受潮或已破損之包裝
- 內裝保護
如果包裹移動時內部發出碰撞聲,應檢查內部包裝,確認內部包裝能夠保護交寄物品免於碰撞或損壞,方可接受取件。
- 玻璃物品
酒杯或玻璃製品應個別包裝後才裝入箱子內。個別包裝時應用防撞的泡膜等到,完全包裹好才可放進箱子內。或者可使用和個別貨物本身開頭相同能夠固定貨物之保麗龍作為內包裝,
並訂製木條箱以保護易碎物品。
- 細瑣物品
螺帽、螺栓、釘子、螺絲釘等應先用粗麻布包裹,再放進堅固牢靠的包裝外箱內。如此一來即使外裝破損,交寄物品還能夠完整地保留在麻布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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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裝須知 |
- 帶子或繩索
不得用帶子或繩索封箱。將帶子或繩索拆下,再用膠布黏緊,才可接受取件。
- 膠布
我們在包裝包裹上遇到的一大難題,就是教導顧客如何使用適當的膠布。凡是透明膠布、醫療膠布或不防水膠布均不合適。使用塑膠布或強化膠布重複粘貼後才可接受此貨件。
- 重複使用之盒子或箱子
凡使用過之盒子或箱子,若箱角破損、有破洞、有油漬或水漬者均不適合。若材質完好尚可使用,則應將箱子或盒子外觀上舊有的標誌、位址等除去。
- 保麗龍
保麗龍材質脆弱,因此保麗龍做成之盒子或箱子均不適合用來包裝,必須再用其它堅固的包裝作為外包裝。惟經IATA認定或AXP事先核準之保麗龍包裝才可被接受,且顧客必須在包裹外附上文字,說明已取得IATA之認可或AXP之核準。保麗龍不得用來包裝一般卡帶或電腦卡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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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工作輔助說明 |
若顧客的外包裝︰ |
重新包裝︰ |
後續︰ |
牛皮紙封袋 |
置入AXP包裝袋中 |
將空運提單,位址標箋,路線代碼及其他標箋粘貼或標示在新包裝上 |
用繩索或帶子捆紮 |
除去繩索等,改以膠布固定 |
以透明、家庭用或不防水膠帶封裝 |
在不合格膠帶上再貼上防水或塑膠纖維膠帶 |
非經AXP或IATA核準之保麗龍箱 |
置入合格之外包裝內 |
手提箱、行李箱,行李袋等 |
置入經核準之外包裝 |
牛皮包裝紙 |
置入合格之外包裝或容器內 |
禮物包裝紙 |
塑膠收縮膜 |
未經同意而重複使用之包裝 |
包裹內容︰ |
處理模式︰ |
後續︰ |
血液,尿液,或其它醫療檢體 |
逐一確認下列事項︰ |
必要時,在接受此貨件前可要求顧客重新包 |
1. 最內層應為密封且防水之容器 |
2. 第二層之包裝亦須防水 |
3. 第一與第二層之間墊入吸水物質 |
4. 外層使用耐用的玻璃纖維、硬木、金屬,或硬質塑膠容器 |
5. 最後置入AXP之檢體防水袋中 |
包裹内容: |
所在位置︰ |
處理模式︰ |
後續︰ |
處理模式︰ |
發出碰撞聲,或大量小件之內容物零散置於包裹中 |
在顧客處所 |
向顧客提出檢查包裹之要求,請客戶打開包裹 |
必要時,在收件前,請顧客裝入足夠的填充物以保護內容物(如塑膠泡膜、形狀相符之保麗龍)。若為大量小件貨品,可先以麻袋包裹後,放入外包裝 |
重新封緊包裹,粘貼標箋並要求相關站務員做好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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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務站 |
請經理或站上指定人員拆開並檢查包裹內包裝 |
必要時,主動放入填充物(加入塑膠氣泡膜、形狀相同之保麗龍─玻璃製品;麻布袋─小件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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